来源:四川环保
近日,从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5年1月~2016年12月31日,全国法院共受理社会组织和试点地区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一审案件189件、审结73件,受理二审案件11件、全部审结。其中,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审案件137件,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一审案件51件,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审案件1件。
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环境公益诉讼十个典型案例。
这些典型案例涉及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污染大气、水等具有一定自净能力的环境介质的责任承担,饮用水水源保护,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公用事业单位和生产者超标排放的法律责任,以及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等热点、难点法律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副庭长 魏文超表示 为更加全面、客观地解读相关案件的裁判要旨,特意邀请了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教授,武汉大学王树义教授等知名专家学者对案件进行点评。期望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对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一定的示范和指导,促进案件裁判尺度的统一,进一步提升环境资源司法水平。 下面就和小编 一起去看看专家怎么解读 这十大典型案例吧